
莲洲镇福安村民公寓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对莲洲镇福安村民公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主要内容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莲洲镇福安村民公寓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人:林书记
电话:0756-2788410
(二)承担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粤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1号3楼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3730565
(三)公众咨询主要事项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附件:莲洲镇福安村民公寓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简本)